《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》分为“五要”、“五不”两部分,涵盖社会公德、言谈举止、交通文明等方面。“五要”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倡导文明新风,弘扬传统美德;“五不”针对我市较为突出的不文明现象,提出具体规范要求。
《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》
五要
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;
要诚实守信、与人为善;
要孝老爱亲、家庭和睦;
要遵守交规、文明出行;
要志愿服务、共建福州。
五不
不乱闯红灯、乱停车辆;
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;
不侵损绿地、破坏环境;
不粗言秽语、造谣传谣;
不铺张浪费、大操大办。